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,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,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,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,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,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,国家铁路局,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联合公告(2015年第5号)。
依照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1号)有关规定,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环境保护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农业部、国家卫生计生委、质检总局、铁路局、民航局制定了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,现予公布。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。《危险化学品名录(2002版)》(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)、《剧毒化学品目录(2002年版)》(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)同时废止。
危险化学品目录
| 序号 | 品名 | 别名 | CAS号 | 备注 |
| 1015 | 甲苯-2,4-二异氰酸酯 | 2,4-二异氰酸甲苯酯;2,4-TDI | 584-84-9 | |
| 1016 | 甲苯-2,6-二异氰酸酯 | 2,6-二异氰酸甲苯酯;2,6-TDI | 91-08-7 | |
| 1017 | 甲苯二异氰酸酯 | 二异氰酸甲苯酯;TDI | 26471-62-5 |
数据来源: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
备注: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各栏目的含义:“序号”是指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中化学品的顺序号;“品名”是指根据《化学命名原则》(1980)确定的名称;“别名”是指除“品名”以外的其他名称,包括通用名、俗名等;“CAS号”是指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wy登记号;“备注”是对剧毒化学品的特别注明。
从上表可以发现,TDI在2015版中备注栏剧毒注明已经消失,再根据我网与TDI生产厂家以及各方面的沟通证实,TDI(甲苯二异氰酸酯)的确将于2015年5月1日起从剧毒危化品降级为一般危化品。